问题 | 公司回购的股票归谁 |
释义 |
一、公司回购的股票归谁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回购股票的,回购的股权一般是归公司所有的,回购的股票会从总股本中扣减。 《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 第八条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二)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三)回购股份后,上市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四)回购股份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拟通过回购股份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取得证券交易所的批准; (五)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回购的股份自过户至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之日起即失去其权利。上市公司在计算相关指标时,应当从总股本中扣减已回购的股份数量。 ![]() 二、公司回购的基本程序 股份回购的基本形式有两种:一是目标公司将可用的现金、公积金、优先股分配给股东以换回后者手中所持的股票;二是公司通过发售债券,用募得的的款项来购回它自己的股票。 被公司购回的股票在会计上称为“库存股”。股票一旦大量被公司购回,其结果必然是在外流通的股份数量减少,假设回购不影响公司的收益,那么剩余股票的每股收益率会上升,使每股的市价也随之增加。目标公司如果提出以比收购者价格更高的出价来收购其股票,则收购者也不得不提高其收购价格,这样,收购以计划就需要更多的资金来支持,从而导致其难度增加。 实施股份回购必须考虑当地公司法对回购的态度,美国许多州的公司认为,仅为维持企业管理层对企业的控制权而取得企业股票的违法的;但如果是维护企业现行的经营方针而争夺控制权,实质上是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则回购又是可以允许的,我国《公司法》明文禁止公司收购公司的股票,但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 三、公司回购的法律依据 中国新公司法第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公司回购的股票归属于公司的,回购的股权一般是归公司所有的,回购的股票会从总股本中扣减。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公司回购的股票归谁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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