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拘留是否适用于听证程序 |
释义 | 一、行政拘留是否适用于听证程序 不适用听证程序,但要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听证。但是,对于行政拘留的决定,当事人并没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八条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二千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 第一百零七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二、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的区别有哪些 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保障性措施,是诉讼行为;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种处罚方式,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制裁; 2.法律根据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用的;行政拘留则是根据行政法律、法规而采用的; 3.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 三、行政拘留的特点 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且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 2.行政拘留也不同于行政扣留,后者是行政机关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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