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适用的范围有哪些
释义
    一、行政处罚简易程序适用的范围有哪些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如下:
    1.违法事实确凿;
    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
    3.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
    二、行政简易程序处罚的原则是什么
    行政处罚遵循的原则是:
    1.处罚法定原则。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2.公正公开的原则。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设定和实行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4.保障当事人陈述权利原则。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三、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有什么区别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有以下区别:
    1.适用范围:简易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额案件,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 一般程序的适用由法院掌握,没有当事人约定的适用空间。
    2.审判法庭:简易程序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一般程序由合议庭审理,合议庭由3人组成,3人中至少有1位法官,除了法官还可能有人民陪审员,尤其在基层法院。
    3.审理期限:简易程序审理期限是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一般程序审理期限是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审限。
    4.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转为一般程序进行审理。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5 23:5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