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骗购外汇罪的法律判刑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一、骗购外汇罪的法律判刑依据是什么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第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骗购外汇,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购外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购外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购外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的; (二)重复使用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的; (三)以其他方式骗购外汇的。 二、骗购外汇罪的构成要件 骗购外汇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四点: 1.骗购外汇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外汇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 2.骗购外汇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外汇管理法规,骗购外汇的行为。 3.骗购外汇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4.骗购外汇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自己骗购外汇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 三、骗购外汇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骗购外汇罪的立案标准是:骗购外汇,数额在五十万美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犯此罪,对单位判处逃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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