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证明是父母赠与夫妻个人的财产 |
释义 |
一、怎么证明是父母赠与夫妻个人的财产 认定婚后父母赠予的个人财产需要两个条件,一是房产由父母全额出资,二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目前审判实践中比较统一的认识,该条规定的父母出资指的是父母全额出资。 具体你说的问题,如果一方不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以下两点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是房产由父母全额出资,二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 ![]() 二、夫妻共同财产中个人财产的认定 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指夫妻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获得的,情理上应由夫妻个人使用、支配、处理的财产。 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一方的。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可凭取得上述费用的合法文书等证明。 (三)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存续期间,结婚时间10年以内,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以及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 (六)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夫妻一方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 (七)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个人所有(处理时应给予另一方适当的照顾)。 (八)其他应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三、婚前财产的认定情况 在认定婚钱财产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 (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 (5)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财产。 以上便是法律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怎么证明是父母赠与夫妻个人的财产的内容,由此我们可以得知在夫妻法定关系成立的前提下,若是赠与的房产是指明一方时,则是属于个人财产。没有明确指出则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您还有什么疑惑的话,欢迎到法律网找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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