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军人如何与军人离婚 |
释义 | 对于非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一般情况下,军人一方有一票否决的权利,除有重大的过错之外,这两个规定是对于军人离婚比较重要的规定。下面法律咨询网对这两个规定作具体的阐述。 《婚姻法》第33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关于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非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它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如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双方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二是如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需要注意两点: 一是对这两种情况,都未规定军内调解程序; 二是对第二种情况,之所以政治机关原则上不得出具同意离婚证明,是因为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即除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外,是否同意离婚是军人的个人权利,政治机关不能代替军人做出是否同意离婚的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进一步规定,婚姻法第33条所称的“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依据婚姻法第32条第3款前3项规定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断。这里所说的“婚姻法第32条第3款前3项规定”具体指的是:(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这一规定在对军人婚姻实行特别保护的同时,充分考虑了对军人配偶的离婚自由权的保障,基本实现了二者之间的平衡。 军人离婚手续需要准备的材料: (1) 户口本 先得打一份结婚报告(基层部队有些还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内容很简单,就说“我与XX从什么时候确立恋爱关系,经N年时间的自由恋爱,现感情成熟,准备组织家庭。”并在报告下面介绍一下双方基本情况,比如出生年月、籍贯、所在单位、何时入伍等。 (2)打了结婚报告后,到政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完之后,一级一级盖公章,好像要盖三四个吧。 (3)政审函调。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还得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 (4)开结婚介绍信。现在学校是在善后办开,有效期2个月。 (5)如果是用学员证办结婚,得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发军官证。 (6)拍照片,2寸的那种彩色合影,共需3张。 (7)带上个人身份证件和结婚介绍信,还有照片,就可以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了。 以上就是我们的法律中关于非军人如何与军人离婚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当然在实践中,更多关于军人离婚的问题,如关于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离婚的程序?关于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且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程序?如果您想要更多关于这方面的问题请具体联系我们法律咨询网,我们会根据您的具体问题,为您好做专业的法律分析,帮助您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军人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 军人离婚有哪些条件 关于军人离婚的诉讼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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