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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无期徒刑假释裁定书由谁出具
释义   一、无期徒刑假释限制条件有哪些
    对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假释的条件,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需要假释,需要符合下列的条件: 首先要实际服刑十三年以上; 其次在服刑期间要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 最后,要审核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也就是说要考查他有没有再犯罪的可能性。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二、什么是无期徒刑
    无期徒刑,是人民法院判决的,对犯罪分子终身剥夺人身自由和政治权利,押送监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重刑之一。
    无期徒刑有二种情况;
    一、依法由人民法院判决的,犯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罪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无期徒刑。如轮奸妇女,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二、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
    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依法押送监狱执行刑期,接受教育改造,有劳动能力的,同时强制参加劳动,接受劳动改造。
    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都是罪行十分严重、民愤较大、社会危害性特别大的犯罪分子,为维护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秩序,保护国家、集体、公民个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刑法给予这类犯罪分子以剥夺终身自由和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是有必要的、行之有效的。如八二年、八三年开展的从重、从快、从严的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奠定了改革开放的良好社会秩序,当然,这是特定历史时期的特殊手段,但依法从严处置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仍然是刑法打击犯罪的有效手法之一。
       三、无期徒刑假释裁定书由谁出具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后,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予以附条件提前释放的制度。由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其材料。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予以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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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2:2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