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罪犯被执行死刑后尸体应该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罪犯被执行死刑后尸体应该如何处理 1.死刑执行后的罪犯尸体,由执行机关通知其家属收缴处置。 2.如无家属或家属未收到,执行法院将依法处理(如火化等)。 3.对罪犯执行死刑,没有人被判死刑或家人拒绝接受死刑根据有关规定:“最高人民的暂行规定的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民政使用死刑的罪犯的身体或器官的死刑罪犯尸体或器官可供使用: (1)无人接受死亡,家庭成员拒绝接受死亡; (2)死刑罪犯自愿将尸体移交医疗卫生单位使用的; (3)经家庭同意使用。 二、执行死刑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执行死刑的程序: 1.在交付执行3日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同时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对罪犯验明正身; 2.执行死刑应当以注射或者枪决等方式; 3.执行死刑完成后,由法医确认罪犯是否已经死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 三、停止执行死刑的情形 1.罪犯正在怀孕的; 2.发现罪犯可能有其他犯罪的; 3.共同犯罪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归案,可能影响罪犯量形的; 4.判决可能有其他错误的; 5.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