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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建筑劳务公司的设立条件
释义
    一、建筑劳务公司的设立条件
    建筑劳务公司的设立条件为:
    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
    2.净资产200万元以上;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4.提交备案申请前,企业为技术负责人、技术工人至少缴纳1个月社保。
    5.在1-3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手续,并核发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
    二、建筑劳务公司经营范围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建筑劳务公司经营范围包括:
    1.建筑工程、土木工程;
    2.市政工程、水利工程、弱电工程;
    3.基础工程、土方工程、拆房工程、河道疏浚;
    4.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机械设备;
    5.机电设备安装、水电安装、制冷设备安装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三、建筑劳务公司注册的程序
    1.准备法人,监事,股东的身份证原件及影印件。
    2.公司起名并报送当地工商行政部门进行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3.公司起名核准之后,需要递交相应材料。
    4.七个工作日后在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
    5.前去当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申请领取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6.办理税务登记。
    7.银行办理:新增企业对公账户。
    8.需要建筑劳务承包资质的,到当地建设部门申请办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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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0:0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