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责任事故鉴定流程 |
释义 | 一、医疗责任事故鉴定流程 医疗责任事故鉴定流程: 1.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当事人委托鉴定机构; 2.司法鉴定机构受理; 3.初次鉴定; 4.补充鉴定; 5.重新鉴定; 6.复核鉴定; 7.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二、医疗事故索赔涵盖哪些项目 医疗事故索赔涵盖以下项目: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2.误工费:按照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6.残疾用具费;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 9.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0.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1.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三、医疗事故应该怎样维权 法律网提醒您,医疗事故应该的维权方式: 1.发生医疗纠纷的,病员及其家属可以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如果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十五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3.如果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还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如果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争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不愿意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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