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地出现安全事故抓谁 |
释义 | 一、工地出现安全事故抓谁 工地出了安全事故由施工单位或者施工者来承担。如果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施工单位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施工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责任人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相应的赔偿数额;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支付超出自己赔偿数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并根据责任大小确定应承担的赔偿份额。 二、工地出现安全事故怎么进行调查报告 法律网提醒您,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流程如下: 1.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2.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一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依照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三、工地出现安全事故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1.事故须发生建筑施工过程中。 2.事故须发生在建筑施工工作区域。 3.事故受害人须为建筑工程的施工作业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4.事故受害人须有损害事实。 5.作业人员的致害行为及有关物件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