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复核死刑该怎么做 |
释义 | 一、复核死刑该怎么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第二百五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 第二百五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 二、复核死刑案件应当全面审查什么内容 复核死刑案件应当全面审查的内容:应当全面审查以下内容: (一)被告人的年龄,有无责任能力,是否怀孕的妇女; (二)原审判决认定的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三)犯罪情节、后果及危害程度; (四)原审判决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是否必须判处死刑,是否必须立即执行。 三、死刑复核是什么意思 死刑复核期,就是指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之后,等待复核结果的这段时间。只有最高人民法院复核通过后,才可以执行。死刑复核程序没有期限。死刑复核是一个特殊程序,复核需要多长时间,不仅《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也没有规定。死刑复核期限可长可短,视案件情况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司法实践中,对重大敏感案件,最高法院复核时间很短,有的用不到一个月,而通常,死刑复核程序一般要两个月以上,个别的案件核准甚至需要数年。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复核死刑该怎么做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复核死刑时,最高院需要组成合议庭,讯问被告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最后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两百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两百四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两百五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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