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自诉案件如何起诉对方 |
释义 | 一、刑事自诉案件如何起诉对方 刑事自诉案件起诉对方的方式是:可以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 二、刑事自诉起诉书怎么写 法律网提醒您,刑事自诉起诉书的写法如下: 1.自诉人:写清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等等。 2.案由:列明案件罪名。 3.诉讼请求:请求法院依法惩处被告人的犯罪行为。 4.事实与理由:写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案件情况,并写明起诉的法律依据。 5.证据来源:提交相应的证据。最后写清自诉人和落款即可。 ![]() 三、属于刑事自诉的是哪些案件 属于刑事自诉的案件如下: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此类案件,必须是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后,才由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和开庭审判的案件,如果被害人不具备相关规定的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情形,公诉机关无权对此类案件提起公诉;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八条【告诉才处理的含义】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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