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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没有约定终止日期的租赁合同怎么终止?
释义
    网友咨询:您好.我的房子租给别人,当时合同上期限是到该房屋拆迁为止,可是已经5年了,一直没有拆迁的迹象,我现在想收回房屋,不知道该怎么办。房租5年来一分钱也没有涨过,并且他把房屋转租给了别人的价格是我们租给他的1倍以上,请问我们可以根据这项来跟他解除合同吗。请专业人士能给我指点一个解决的方案,非常感谢!合同有写同意他经营租赁,但是现在的租价是我们租给他的一倍以上了,请问可不可以以情势变更或更好的理由和方法来解除合同呢?
    法律网律师回复:你们租赁期限约定不明确,是不定期租赁,根据法律规定不定期租赁,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依自己意愿随时解除合同,但在解除合同之前,应事先通知对方,给其必要的时间准备。提前一个月通知他解除合同。最后一步,你赔他一个月租金,把房子收回。
    【相关规定】
    1、《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2、《合同法》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3、建议以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向对方提出解除合同。
    4、你应当给对方合理的期限,比如说三个月,让对方腾房,此通知应当是书面通知。
    5、三个月和合理期限到了后,对方仍不膳房时,你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两百三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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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0: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