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鉴定医疗事故要去什么地方 |
释义 | 一、鉴定医疗事故要去什么地方 鉴定医疗事故要去医学会鉴定。也可以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二、医疗事故鉴定流程 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2.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3.双方当事人退场; 4.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5.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结论上签名。专家鉴定组成员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注明。 三、什么情形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法律网提醒您,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情形: 1.医患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2.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已经有医疗机构受理的; 3.该事件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4.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5.未取得行医资质造成医疗事故的; 6.相关医疗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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