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人和连带责任担保人的区别 |
释义 | 一、普通担保人和连带责任担保人的区别 (一)承担责任的具体做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 (二)连带责任担保中担保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一般担保中,担保人与主债务人之间没有连带债务问题,但担保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主债务人索赔; (三)一般担保中的担保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担保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债权人是否催告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担保义务的抗辩理由; (四)连带责任担保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没有规定或者约定的,按照连带责任担保承担;一般担保仅由当事人约定; (五)连带责任担保强,对债权人有利,担保人负担相对较重;一般担保相对较弱,担保人负担相对较轻。 二、连带责任担保人还款后可以追偿吗 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人替债务人履行债务后,担保人可以在担保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七百条 【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三、连带责任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连带债务,就是指债务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因全体债务人之间存在有连带关系,各债务人都负有全部偿付的义务,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的完全偿付,对全体债务人生效,因而导致全部债的关系消灭的债务。或者可以简单的说,数人负同一债务,对于债权人各负全部给付义务者,为连带债务。连带保证人不是连带债务人,连带债务人是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人,连带保证人只是债务的担保人,不是债务的主体。 综上所述可知,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担保的责任是在债务人没有资产偿还的情况下,一般担保人才承担偿还责任;连带责任担保人与债务人有同等偿还债务的责任,债权人可以向任一方追讨偿还债务的权力。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人和连带责任担保人的区别的相关知识。若大家还有其他疑问亦或是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