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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释义
    一、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商标侵权进行认定如下:
    1.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相同的商标;
    2.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类似的商标;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的商标标识;
    5.未经同意,更换注册商标又将商品投入市场;
    6.故意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二、商标侵权诉讼的时间限制有何规定
    法律网提醒您,商标侵权诉讼的时间限制的规定一般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三、商标权侵权如何提起诉讼
    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商标民事纠纷的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法律网提醒您,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以及侵犯驰名商标特殊保护权利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立案:法院经立案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当事人规定期限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3.受理后法院规定期限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规定期限内进行答辩。
    4.证据交换。
    5.开庭审理。
    6.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不服裁定的,自送达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不服判决的,自送达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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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5:5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