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该如何理解协议离婚? |
释义 | 就离婚夫妻来讲,有的选择的是协议方式离婚,而有的则是通过诉讼方式。具体该选择怎样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需要夫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决定。但在此之前需要先搞清楚究竟什么是协议离婚,而诉讼离婚又是什么意思。那究竟该如何理解协议离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应该如何理解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这一规定中未使用协议离婚一词,但却规定了协议离婚的条件和程序。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相比具备如下特点: 1、程序简易、便捷; 2、离婚协议易于当事人自觉遵守和履行;、 3、避免了讼累,缓解了婚姻当事人的仇视和敌对; 二、协议离婚如何进行办理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它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一)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二)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虽然这是法律为防止登记工作久拖不决而提出的时间要求,但客观上也给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冷静的进行考虑,在审查期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重归于好取得共识,应准许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 (三)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对不符合《婚姻法》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而在申请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又该提供哪些材料,具体的手续又是怎么办理的。否则的话即使选择了协议离婚,最终也有可能无法解除婚姻关系。但如果无法协议离婚的话,可以考虑看诉讼离婚行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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