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登记按什么收取费用 |
释义 | 一、不动产登记按什么收取费用 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动产登记计费单位。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申请人以一个不动产单元提出一项不动产权利的登记申请,并完成一个登记类型登记的为一件。 申请人以同一宗土地上多个抵押物办理一笔贷款,申请办理抵押权登记的,按一件收费;非同宗土地上多个抵押物办理一笔贷款,申请办理抵押权登记的,按多件收费。因登记错误,造成他人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 二、不动产登记流程 不动产登记程序: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 三、不动产登记的时间规定 不动产登记的办理,一般应当在30日内办理结束。压缩时限后,一般登记办理时限将压缩至20个工作日,查封登记和异议登记的办结时限压缩至即时办理,抵押登记不超过10个工作日。法律网提醒您,对政府组织开展的农村不动产登记以及未公证的继承、受遗赠涉及不动产登记等较为复杂的登记情形仍按照30个工作日规定执行。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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