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
释义 |
一、民法典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给予补偿原则 (六)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二、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费用是怎样的呢 起诉离婚的诉讼费用及财产分割的规定,应根据最新《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具体规定如下,起诉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 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分割。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离婚时,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利。 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离婚时,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归当事人自己所有,对方不得要求分割。 三、法律规定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民法典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的相关知识,通过上述文章的讲解,相信您已经知道民法典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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