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继承比例划分的特殊情况有哪些 |
释义 |
一、法定继承比例划分的特殊情况有哪些 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具体情况如下: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而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对被继承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其具有履行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条件下,如果拒绝履行上述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不应分给这类继承人任何遗产,或者仅分给其极少份额的遗产。但应注意,如果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明确表示不要求其赡养的,分配遗产时,一般不应因此而影响其所应取得的遗产份额。 二、法定继承的原则 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等进行财产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法定继承是一个强制性规范,除被继承人生前依法以遗嘱的方式改变外,其他任何人均无法改变。法定继承的基本原则包括: (一)保护私有财产继承权原则 (二)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 (三)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四)养老育幼,保护弱者原则 (五)互谅互让、协商处理、充分发挥遗产效用原则好了。 三、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 所谓谓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人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由于这种继承中是只在没有遗嘱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故又称无遗嘱继承,也因为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只限于被继承人的亲属,所以也称为家庭继承。 我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如下: (一)配偶。 (二)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三)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四)兄弟姐妹。 (五)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是有顺序的,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在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两个法定继承人顺序之间,第一顺序人有优先权,即被继承人死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财产。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财产或者是被剥夺继承权的情况下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 相关法律规定: 《继承法》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定继承比例划分的特殊情况有哪些的相关法律规定。法定继承的比例的特殊情况主要是法律为了照顾对于被继承人关心更多的人以及弱势群体而专门设定的。是法律人文关怀的一种体现。希望解答了大家的疑问。如果大家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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