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益人有什么条件限制吗 |
释义 | 一、受益人有什么条件限制吗 1、受益人是享受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受益人享受保险合同的利益,领取保险金,但他并非保险合同当事人,且不负交付保险费的义务。 2、受益人是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指定的人。保险合同生效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中途撤销或变更受益人,无需征得保险人的同意,但必须通知保险人,由保险在保险单上作出批准后才能生效。如果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投保人变更或撤销受益人时,需征得被保险人同意。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没有在保险合同中指明受益人的,则由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 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的义务。 提供保险事故理赔相关证明、资料的义务。 申请领取保险金的权利。此权利受《保险法》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需要说明的是,某些人寿保险条款的保险金请求权为被保险人本人,如疾病保险金、高残保险金和养老保险金,保险公司不接受其他指定。 死亡保险金的受益人指定颇有讲究。被保险人在指定或变更受益人时,应主要考虑以下因素:首先不会危及自己的人身安全,受益人不会为了获得保险金,故意危害被保险人。染有吸毒、赌博恶习及道德品质差的人,不宜被指定为受益人;其次是考虑指定哪些人会因自己的死亡丧失、减少经济来源,造成生活困难,需要扶助的人为受益人,如年迈的父母、年幼的子女等,指定他们为受益人 被保险人一般应指定自己的家庭成员或近亲属为受益人,如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当他们之中有若干人均需扶助时,可以指定几个受益人,可以根据他们的不同收入水平和自己的供养义务,合理地确定受益人的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 二、保险合同能变更吗 能变更,提前书面通知保险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条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 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第四十一条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 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如果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要变更保险合同,可以先向保险人提出需要变更的事项,并提交有关资料,然后由保险人审查核定;如果保险人要求修改保险合同条款,应当先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征得他们的同意,双方协商一致,即可以对保险合同作出变更。保险合同的变更应当采用法定形式。按照保险法的规定,变更保险合同的形式有两种,一是由保险人在原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批单;二是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保险合同的书面协议。 三、保险合同变更的类型 保险合同的变更通常包括合同主体变更、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效力变更。 (一)保险合同主体变更 保险合同主体变更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和关系人的变更。这主要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变更,而非保险人,通常又称为保险合同转让,或保单转让。 保单转让与合同效力的关系:有两种情况,视合同而定。 1、必须经保险人同意,否则失效; 2、若允许保单随着保险标和转让而自动转移,不须经保险人同意。如寿险,运输保险。保单一经转让,保险人与原投保人的关系,即灭失,新投保人与保险人的关系随即建立。 (二)保险合同内容变更 保险合同内容变更指:在主体不变的情况下,改变合同的约定事项。 变更的内容 1、被保险人地址; 2、标的数量; 3、标的品种、价值、存放地点; 4、保险期限、金额; 5、保险责任范围; 6、运输合同中的航程、航行期。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受益人有什么条件限制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可以通过指定受益人而放弃。指定受益人是指根据“有权指定者”的意旨所确定的受益人。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其它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均可以成为指定受益人。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法律网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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