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的履行名词解释 |
释义 | 一、债的履行名词解释 清偿,亦即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务人向债权人为特定行为,从债务人方面说,为给付;从债权人方面说,为履行;从债的消灭上说,为清偿。 二、迟延履行债务利息怎么计算 (一)迟延履行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 1、执行款=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迟延履行期间。 (二)迟延履行债务利息的计算标准 作为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计算的标准,应以人民银行发布的基准利率为基础,人民银行是国家的行政机关,对各商业银行有相应的权利,商业银行规定的利率也是缘于人民银行的基准利率,虽然可以有条件的进行上浮调整,这仅仅是国家为了调整商业银行的操作动作规程及盈收而做的自由裁量的规定,而此标准即应为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基准利率。 (三)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计算的时间 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或迟延履行金自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三、履行债务的期限 被告履行债务的期限,是原告申请执行的依据。在船舶优先权案件中,债务的履行期限有两种,一种是主债务人的履行期限,另一种船舶所有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如果主债务人不是船舶所有人,法院应当责令该债务人在判决生效后一定期限内付清。逾期不付,原告有权申请执行该债务人的财产。法院不能因为该债务已经有船舶作担保,就不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该债务毕竟是主债务人的债务,如果不规定履行期限,债权人就无法执行主债务人的财产,实际上等于免除了主债务人的履行义务。法院规定主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实际上等于给债权人一定的选择权,它可以要求责任人履行,也可应要求担保人履行。因此,法院在判决主文中规定主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非常必要的。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债的履行名词解释”的相关法律知识,债的履行问题,它是属于债的效力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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