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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财产代管人是什么
释义
    一、财产代管人是什么
    法院在宣告失踪的判决中,为失踪人指定财产代管人。按照有利于管理失踪人的财产来确定财产代管人。财产代管人在涉及到失踪人的诉讼里面是直接作为原告或者被告的身份出现,而不是以失踪人的代理人的身份出现。这里的代管就是暂时的看管,比如若失踪人之前有债务,在债务到期时,代管人必须用失踪人的财产来还债。相反,若有人欠失踪人的钱,代管人也可以以失踪人的名义要求他还款。若失踪人有另外一些费用需要交纳,比如税,代管人还必须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替失踪人支付。
    
    二、财产代管人的顺序
    失踪人财产代管人的人选范围包括失踪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以及人民法院指定的公民或者有关组织。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失踪的,其监护人即为财产代管人。现行立法只是明确了可以担任财产代管人的范围,但并未就该范围内的主体之间在担任财产代管人的先后性上作出明确规定。
    法律确定担任财产代管人的先后性,主要有两种排序标准:
    (一)根据与失踪人关系的密切程度排序;
    (二)根据代管人的管理能力排序。
    三、财产代管人有权处分财产吗
    财产代管人有权处分财产,财产代管人的权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保护失踪人的财产不受侵害。财产代管人必须认真履行代管义务,管理好失踪人的财产,正确行使代管权。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对易于变质的失踪人的财产采取变价处分,保存价金;防止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毁损失踪人财物;对侵害失踪人财产的行为,代管人可以基于此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二)有义务依法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应支付的费用。失踪人所欠的税费、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失踪人应支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和因代管财产产生的管理费等必要的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阅读文章可知当法院做出宣告死亡判决时,会从他的配偶、子女、父母中确认财产代管人,财产代管人的义务是保护财产不受侵害,以及在保护的财产中支付必要的费用。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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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14:4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