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死亡遗产继承比例是怎么分配的 |
释义 |
一、 丈夫死亡遗产继承比例是怎么分配的 丈夫死亡遗产继承应当按照以下方式进行比例分配: 1、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2、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3、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继承开始的时间 继承开始的时间,是计算继承权最长诉讼时效的一个起点。按我国继承法 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这个二十年,是一个长的诉讼时效。 三、放弃继承权应当注意的问题 在继承的过程中,如果有一方放弃继承权,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放弃继承的表示必须在继承开始以后做出。因为于继承开始前,继承人并不享有可以处分的主观权利,仅享有客观权利,而客观权利仅是一种资格,是不得抛弃的。 2、放弃继承的表示应当在遗产分割前做出。因为遗产分割之后,遗产已转化为继承人的个人财产,这时,继承人即使放弃所得遗产,放弃的也已经不是继承权,而是个人财产的所有权。 3、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无需征求任何人的同意或认可,均有放弃继承权的自由。但是,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则继承人不得放弃继承权。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丈夫死亡遗产继承比例是怎么分配的”的内容,根据以上内容我们可以得知丈夫如果死亡后继承比例是怎样的以及开始继承的时间,同时了解到了放弃继承权应当注意哪些事项。这些事处理继承案件的基本问题。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上法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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