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多久理赔具体的规定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多久理赔具体的规定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一般是在10天内理赔,具体的规定是: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二、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的范围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事故的理赔范围分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1.人身伤亡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交易事故致人伤残的可以请求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致人死亡的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等其他合理费用; 2.财产损失一般以实际财物损失计算。 ![]() 三、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的程序 1.被保险人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2.及时告知保险公司人员伤亡情况; 3.根据相应的票据、凭证进行理赔; 4.后续的赔偿费用可以一并进行处理。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引用法条: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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