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受益人离婚要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保险受益人离婚要怎么处理 根据最高526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介42绍,实践中,受益人的指定一般都是由1653保险格式条款提前拟定,由投保人或者受益人进行选择,“有的保险单在受益人这一栏是选择题,列明父母、子女、配偶等,由投保人打勾。这种规定不够明确,身份关系一旦发生变化,就会产生争议,比如离婚。” 最新出台的《保险法解释三》第9条对此情形进行明确,“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主体时,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不同主体时,根据保险合同成立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就是说,丈夫为自己投保,丈夫既是投保人又是被保险人,受益人写的是‘配偶”,一旦再婚,受益人就是现任妻子,不是原配。妻子为丈夫投保,丈夫是被保险人,受益人是‘配偶””,一旦经历再婚,受益人依然是原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规定: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应认定指定行为无效。 当事人对保险合同约定的受益人存在争议,除投保人、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之外另有约定外,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受益人约定为“法定”或者“法定继承人”的,以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 (二)受益人仅约定为身份关系,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主体的,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不同主体的,根据保险合同成立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 (三)受益人的约定包括姓名和身份关系,保险事故发生时身份关系发生变化的,认定为未指定受益人。 ![]() 二、案例分析 “张三以自己为被保险人,约定受益人为配偶李四,后来张三与李四离婚了,又再婚,他再婚的配偶是王五,这个时候,应当以李四为受益人还是以王五为受益人?” 针对这一问题,最高法2015年11月26日给出答案:将按照没有指定受益人处理,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被保险人的继承人享有。 2015年11月26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这一司法解释已于2015年12月1 日起施行。 司法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一审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数为41742件,2015年前10个月的案件数即为91555件。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险纠纷案件数量呈连续增长态势。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刘竹梅介绍,今天发布的《解释三》着重解决《保险法》保险合同章人身保险部分在适用中存在的争议。 其中,确定受益人,直接影响到保险金的归属。现实生活中,如果格式条款不够规范,或者被保险人身份关系变化,对受益人的确定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对此,刘竹梅说,实践中格式条款约定的受益人通常是法定,有的是法定继承人、配偶等等。特别是在法定的问题上,我们实务当中有很多争议。对此,《解释三》第9条作了一个统一的规范。 根据该解释第9条的规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应认定指定行为无效。当事人对保险合同约定的受益人存在争议,除投保人、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之外另有约定外,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受益人约定为“法定”或者“法定继承人”的,以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 二)受益人仅约定为身份关系的,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主体时,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不同主体时,根据保险合同成立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 三)约定的受益人包括姓名和身份关系,保险事故发生时身份关系发生变化的,认定为未指定受益人。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你介绍的关于保险受益人离婚要怎么处理的相关内容,要注意的是,如果投保人以及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那么投保人办理变更受益人就必须得到被保险人的同意,如果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那么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就必须得到被保险人的监护人的同意才行,若你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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