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合同的条款解释原则有哪些 |
释义 |
一、保险合同的条款解释原则有哪些 为了保证保险合同关系正常发展,保险合同应做到具体、责任明确、文字准确。而在实践中,保险双方当事人会由于种种原因对合同基本条款的理解产生分歧,这就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方式,对保险合同给予公正、合理、明确的说明。 对于保险合同的解释工作,既要考虑依据保险合同文本的原始记载情况,又要考虑订立合同时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图,作出公平、合理的解释。通常保险合同的解释主要贯彻以下几个原则: (一)文义解释原则 文义解释原则是解释保险合同条款最主要的方法。它是指对保险合同中的条文要用最通常的文字意义并结合上下文进行解释,不要超出、也不要缩小合同文字的含义。 文义解释原则要求被解释的合同文字本身应具有单一的且明确的含义。如果有关术语本来就只具有惟一的一种意思,或联系上下文只能具有某种特定含义,那就必须按照它们的本意理解。当出现某些行业的专业用语时,应依据该术语所属专业部门的标准解释。 (二)意图解释原则 意图解释原则是指当保险合同因使用的文字词语概念混乱、含糊其词,无法运用文义解释原则时,应根据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的真实意图来进行解释。一般要根据订立合同时的背景材料、客观情况、合同条款进行逻辑分析。 二、保险人的责任免除条款的规定有哪些 1、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 款不产生效力。 2、保险合同责任免除条款包括除外责任条款、免赔额、免赔率、比例赔付、解除或中止合同等部分或全部免除或限缩保险人责任的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解答的有关保险合同的条款解释原则有哪些的问题。其实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只是一种比较抽象的东西,在现实中能够运用到的机会比较少。如果您对保险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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