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善意取得后原抵押权消灭吗 |
释义 |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在不法将其占有的他人动产或者错误登记在其名下的他人不动产让与第三人或者为第三人设定他物权时,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或者不动产的物权时系出于善意且符合其他条件,即取得该动产或者不动产的所有权或者他物权的制度。不动产善意取得后,受让人依法取得了对该财产的所有权。那么不动产取得后原抵押权会消灭吗?以下跟着法律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不动产善意取得后原抵押权消灭吗 不动产善意取得后原抵押权会消灭,抵押权应同样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不动产抵押以登记为公示方法。物权公示的公信力乃是不动产抵押权善意取得制度的理论基础。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该条文明确规定了物权的善意取得制度,既包括不动产和动产,也包括其他物权。 二、抵押权适用善意取得条件是什么 1、不动产登记簿存在权属登记错误,或抵押人虽对抵押动产无处分权但占有该动产; 2、无权处分人设立抵押权的行为。这是指行为人(登记名义人)在没有处分权的情况下在他人的不动产或动产上设立抵押权的行为。 3、债权人在抵押权设立时系出于善意。善意的判断时间应为抵押权设立之时。 4、已进行抵押权设立登记。因不动产抵押以登记为公示方法,如果抵押权未经登记,真正权利人仍能追及物之所在,否定抵押权设立的效力,而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三、善意取得条件是什么 善意取得的条件是: 1、无处分权人处分了不动产或者动产; 2、受让人主观是善意; 3、受让人以合理的价格受让; 4、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已经登记或者已经交付。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关于不动产善意取得后原抵押权是否消灭的讲解,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的过程当中,一定要了解清楚该不动产让与人是否有权处理该不动产。若您还有不懂的法律问题,可咨询我们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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