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实现担保物权是否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 |
释义 | 一、实现担保物权是否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 担保物权本身就不适用于诉讼时效,所以自然也不存在诉讼时效中断的说法,在我国,不动产或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是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所以,如果用物权做担保,在实现物权担保权的时候,并不存在诉讼时效中断的这种情形。 二、担保物权申请所需材料一览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记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具体的请求和事实、理由; 2.证明担保物权存在的材料,包括主合同、担保合同、抵押登记证明或者他项权利证书,权利质权的权利凭证或者质权出质登记证明等; 3.证明实现担保物权条件成就的材料; 4.担保财产现状的说明; 5.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在实践中当然还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等。 三、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有哪些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等内容。具体的规定的担保范围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后再确定。根据法律的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那个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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