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后逃逸是否存在自首行为 |
释义 | 一、交通肇事后逃逸是否存在自首行为 交通肇事后逃逸可能存在自首行为。 自首是我国《刑法》总则规定的一项刑罚制度,对分则规定的所有犯罪具有指导作用,交通肇事罪显然不能例外。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不履行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的义务而逃逸,似乎没有悔罪的诚意,但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自首只须具备“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两个条件。行为人交通肇事逃逸后又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肇事经过,显然具备了自首的条件,应当认定为自首。 二、交通肇事逃逸扣了多少分 交通肇事逃逸扣了12分或6分。具体情况如下: 1.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一次记12分。 2.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一次记6分。 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有逃逸情形的,不扣分,吊销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三、肇事逃逸对方人没事怎么处理 肇事逃逸对方人没事的处理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