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在拆迁范围内能买卖吗 |
释义 | 一、怎么确定房屋的拆迁范围 拆迁范围是指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规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即拆迁红线范围。拆迁范围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据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划用地红线范围确定。为保证房屋安全确须跨规划用地红线进行拆迁的,拆迁范围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商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确定。 二、房屋拆迁范围内是否能进行房屋买卖 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1)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2)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3)租赁房屋;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办理的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1年。由此可知房屋拆迁范围确定后法律并没有禁止房屋买卖。 三、房屋拆迁范围内进行买卖的法律效果如何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手续才生效。实践中,购房者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得转移。”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房屋拆迁范围内能买卖吗”的内容,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法律并不禁止拆迁范围内的房屋买卖,也就是说在拆迁范围内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房屋买卖,对于拆迁范围内的房屋,自房屋登记完成时所有权即转移,即当事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上法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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