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占地赔偿合同应包含哪些条款 |
释义 |
一、占地赔偿合同应包含哪些条款 双方法律责任主体的身份、工商信息;补偿款金额、各项补偿内容、支付时间、支付方式;安置房屋的面积、具体位置;违约责任、履行程序的约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占地赔偿合同需要什么材料来签订 1.申请人身份证件(法人要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或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身份证。 3.房屋拆迁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 4.被拆迁房屋的产权或使用权证件。 5.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文本。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占地赔偿合同多久内起诉有效 六个月。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另外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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