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认定遗嘱无效的案由 |
释义 | 一、认定遗嘱无效的案由 认定遗嘱无效的案由如下: 1.遗赠扶养协议导致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导致遗嘱的无效; 3.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导致的失效; 4.多份遗嘱内容冲突导致的遗嘱无效情形; 5.遗嘱人生前对自己财产的处分导致的失效; 6.对不属于自己财产的无效处分导致的失效; 7.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导致的失效; 8.放弃或丧失继承权导致的失效; 9.清偿债务导致的失效; 10.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导致的失效; 11.形式要件欠缺导致的失效。 二、继承人在场会导致遗嘱无效吗 法律网提醒您,继承人在场可能会导致遗嘱无效,如果采取自书遗嘱之外的方式书立的遗嘱,继承人在场是作为见证人的,遗嘱是无效的,因为合法有效的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而见证人不能是继承人;如果继承人在场不是作为见证人,也没有干涉遗嘱的定立的,遗嘱有效。 三、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哪个优先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遗嘱有优先继承权。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继承开始后,遗赠扶养协议、遗嘱或遗赠、法定继承,一般按先后顺序处理遗产,被继承人无遗赠扶养协议、无遗嘱或遗赠以及上述继承方式无效的情形,则才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遗产。 即只要有生效遗嘱,则不进行法定继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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