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效遗嘱的条件有什么 |
释义 |
一、有效遗嘱的条件有什么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 2、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4、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5、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 ![]() 二、代书遗嘱效力能补正吗 遗嘱一开始的时候缺乏形式上的要件。如果要认定该遗嘱有效,那就必须是后来的见证可以成为该遗嘱形式要件的有效补充。 我们应从法律规定入手,从本质上探索遗嘱适用的根本目的性。 三、代书遗嘱只有代书人没有见证人有效吗 订立遗嘱可以通过其他人代写的,代书遗嘱除了被继承人的签名,一般还需要见证人签名的,这样的遗嘱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综上可知,遗嘱的重要性是比较高的,要选择适合自己的一个方式。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有效遗嘱的条件有什么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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