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有什么 |
释义 | 一、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有什么 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并包含当事人条款、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条款、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条款、价款及其支付、材料及设备供应、竣工验收与结算条款、违约责任及索赔条款、承包人保修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四条【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概预算等文件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二、建设工程合同有哪几种 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有: 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 三、建设工程合同的诉讼期为多久 建设工程合同产生纠纷的,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时效是3年,从纠纷产生时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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