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合同有效成立必须具备的重要要素是什么 合同有效成立必须具备的重要要素是: 1.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实施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 2.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的标准的和内容必须合法; 4.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互为有偿; 5.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合同生效合同有效区别 合同生效合同有效区别如下: 1.判断标准不同:合同符合法定或者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时合同才会生效;主体适格、合同内容合理合法、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即为有效; 2.法律后果不同:合同缺少生效要件仅导致合同未生效;合同缺少有效要件可导致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或者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三、合同的效力有哪几类 法律网提醒您,合同的效力有以下四类: 1.有效合同,是具备合同生效要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合同; 2.无效合同,是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 3.效力待定的合同,是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法律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发生效力与否尚未确定; 4.可撤销合同,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由于意思表示不真实或出于重大误解从而作出错误。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