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长时间可以做工伤伤残鉴定 |
释义 | 一、多长时间可以做工伤伤残鉴定 工伤伤残鉴定能做的时间是工伤经过治疗后,一般医疗终结3个月以后就可评定伤残了,但是有的损伤还是依具体治疗情况确定。伤情稳定,确实发现存在残疾,影响个人劳动能力的,就可以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鉴定。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二、工伤伤残鉴定材料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所必需材料如下: 1.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4.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5.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 三、工伤鉴定的费用谁承担 法律网提醒您,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当然应当包括承担工伤职工伤残鉴定的费用,初次伤残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包括鉴定费、检查费、诊断费、鉴定人的差旅费等,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且足额缴纳保险费的,该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初次鉴定的申请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出的,鉴定费则由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提起申请时预先垫付,日后在收取工伤待遇费用时一并向保险机构或者用人单位索取。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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