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南京如何办理居住证 |
释义 | 随着各地区间的人口流动,为了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对外来人员的居住证办理进行了明确规范,那么,在南京如何办理居住证呢?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在南京如何办理居住证 (一)申请用人单位与流动人口建立劳动关系,自订立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将劳动者信息报送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并督促其申报居住登记或居住变更登记。用人单位与流动人口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备案。房屋出租人与流动人口建立租赁关系,自房屋出租之日起7日内,将承租人信息报送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并告知其申报居住登记或居住变更登记。(二)审批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公安机关自受理申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公安机关自受理申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回复申领人并说明理由。 ![]() 二、申请办理居住证的的条件 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 (二)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搜索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 注意:因个人实际情况不同,具体需要什么材料,请到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当面咨询为准! 三、居住证多久能办下来 一般都是在15个工作日左右才能办出来的。 (一)受理单位应当于2个工作日内,将制证信息上传至所在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制证信息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定工作,并将制证信息上传至市公安机关制证部门。 (二)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应当对基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上传和本中心直接受理登记的制证信息进行审核,对审核无误的,予以上传制证信息;对审核有误的,发回原受理单位审核处理,并说明原因。 (三)市公安机关制证部门应当自收到制证信息之日起13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制作,并将居住证发至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居住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居住证发至原受理单位。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在南京如何办理居住证的法律知识,目前,我国已经废止了暂住证,改为使用居住证,因此,居住证的办理也应严格按照法定的流程来进行。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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