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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男方要抚养权,女方需要给抚养费吗
释义
    一、男方要抚养权,女方需要给抚养费吗
    在我国结婚的过程当中要遵守自愿和男女平等的原则,在离婚的过程当中,男女同样也是平等的,由于女性对于孩子有比较特殊的意义,还有哺乳,怀孕,所以会有一些比较特殊的保护,但是如果不涉及那些特殊保护的情况的话,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女方是应当尽到和男方一样的义务的,也就是说在离婚了之后,如果女方不抚养孩子,让男方一方来行使抚养权的话,那么自己要不要给一定的抚养费呢?来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个问题。
    可能在我们比较传统的印象之下,都是女方来抚养孩子,然后又男方得给抚养费,其实在法律上这并不是一定的,孩子的归属一般情况下还是应当由双方协商决定,或者是由法院判决决定,不一定非要是女方抚养孩子,不过如果是男方抚养孩子的话,女方也应当承担自己作为父母的一些义务,也就是说每个月要给孩子一定的抚养费,一直到孩子18岁成人。
    (一)夫妻离婚,男方抚养,女方给抚养费吗?
    1.这个规定是在我国婚姻法第37条当中明确写出的,在离婚之后,一方进行子女的抚养,也就是说拥有子女的抚养权,那么另一方就需要负担一部分子女的生活费用,或者是教育上面的费用。因为离婚是对于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的结束,但是并不是对于子女,父母这种关系的结束,所以必须要抚养到孩子18岁。
    2.我国法律在这个规定上是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则,并没有规定如果女方没有孩子的话,就不需要给抚养费,这在法律上是不符合情理的,是说不通的。
    (二)具体来讲,距双方的抚养费用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来确定。第一,如果双方能够协商抚养费的话,那么就按照协商的结果来发放。
    由于离婚是一个比较普通的民事法律行为,所以说还要尊重双方的意思自治,双方可以对共同财产,共同债务以及子女的抚养费用等等问题作出自己的判断,法律是不太需要干涉的,如果双方能够对于抚养费和抚养费的支付方式进行一个协商,并且达成共识的话,那么此时就可以根据这个方式来进行。
    第二,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话,可以由法院来判决。
    在诉讼离婚的过程当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和抚养费问题没有办法达成一个共识,那么这个时候双方就可以去法院请求法官来进行判决了,法官在判决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双方当事人的收入情况,以及对孩子的教育情况和未来可预知的收入情况,来判断哪一方应当拥有孩子的抚养权,而另一方的抚养费用应当给多少才合适,是一次性的支付完还是是按月支付,这些都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是需要看不同的案件来进行不同的分析的。
    以上这些规定就是在夫妻离婚之后,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问题应当怎样处理。总而言之,在我国婚姻法当中,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是处于一个男女平等的状态之下的,所以女方也是要给抚养费的。
    
    二、男方要求变更抚养权需要什么条件
    (一)原抚养人没明抚养能力。
    (二)原抚养人有倾向或其它不良品质,对孩子教育不利。
    (三)原抚养人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
    (四)原抚养人而不和子女一起居住交由别人抚养的。
    (五)原抚养人有其它违法行为而侵犯子女权利的。
    孩子母亲妨碍父亲探视孩子,并不能构成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有利原因。孩子由谁抚养,应取决于由谁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此外,要更换孩子的抚养权的话,只能出现如下情况,比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或者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情况,那么法院会予以支持。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三、离婚后男方要孩子的抚养权咋办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具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的,需要男方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比如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病历复印件,证人证言、学校的相关证明等等。
    (二)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需要相应的医疗机构出具手术或者绝育证明。目前,该条款在北京区域适用性不是很高,很少有人能够提供相关的证据。现在很少有人做绝育手术了,除去一些特殊情况丧失了生育能力。
    (三)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如果子女一直随男方生活,法院为了子女的成长,一般不会轻易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结合司法实践,建议男方在起诉前做好如下准备:
    1、让孩子与自己共同居住和生活,并保留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资料等。
    2、证明孩子随女方生活显著不利,例如证明一方有不良的嗜好(如赌博、夜不归宿等)、经济条件较差、道德品质不佳等等。
    (四)男方无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可以提供女方住院的检查病例、孩子的出生证明、户口薄、公安机关的相关证明等等。
    (五)孩子祖父母的情况: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六)父母双方对子女抚养权发生争议,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表示愿意随父生活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司法实践中,法院的法官一般会通过与子女谈话的方式来征求孩子的意见。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范围,但他们都能独立的表达自己的意志,司法解释的该项规定也是为了更好的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
    (七)男方的工资收入、稳定性程度、住房等条件明显优于女方的
    男方需要向法院提交工资收入证明、房产证、住房公积金证明等证据加以证实。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男方要抚养权,女方需要给抚养费吗的相关内容。综上可知,在此种情况下男方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虽然抚养权属于男方,女方一般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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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19:2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