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的规定 |
释义 | 一、什么是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的规定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没有任意撤销权。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如何保证赠与合同的有效性 法律网提醒您,签订赠与合同的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赠与合同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就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三、赠与合同纠纷管辖法院 赠与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或者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赠与合同的管辖权与合同履行的管辖权一致,即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涉及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 《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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