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手术出错引来医疗纠纷 法院调解医院赔偿 |
释义 | 发生车祸后,被送到医院动手术,却因为医疗过错落下三级伤残,患者把医院告上法庭。8月4日,此案经瑞昌市人民法院组织庭前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和解协议,由被告瑞昌市某卫生院一次性赔偿原告李某7万元,原告李某撤回起诉。 前不久,李某驾车时不慎翻了车,后被送到瑞昌某卫生院动手术。术前,李某强烈要求该卫生院切除其受伤的左手,医生没有听从,却在手术过程中将李某的锁骨敲断。术后,李某全身剧痛不止,不得不转院进行第二次手术,这给李某的精神造成了巨大痛苦。 此案经九江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认定医院在对李某实施手术医疗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且过错与截肢伤残后果之间存在同等因果关系;并认定李某的伤残等级为三级。 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对案件进行了庭审和调查,认定医院确实存在过错,但双方分歧不大,承办法官觉得有调解的可能,就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双方的分歧逐渐消除。通过协商,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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