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能在原告地起诉吗 |
释义 | 一、欠钱不还能在原告地起诉吗 欠钱不还能在原告地起诉,欠款双方当事人如果有约定发生纠纷在原告住所地起诉的,当事人可以原告处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欠钱不还的起诉流程是什么 1.债权人书写起诉状,起诉状应当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2.携带起诉状、借条、转账记录等材料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3.人民法院对立案条件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予以受理; 4.等待开庭时间通知。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欠钱不还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欠钱不还的诉讼时效是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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