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法第六十条是什么 |
释义 | 一、刑法第六十条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条:【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必须是犯罪分子在其财产被没收以前所负的债务; (二)必须是正当的债务,如合法的买卖、借贷、租赁、雇佣等民事法律关系中所产生的债务,不包括非正当的债务,如赌债等; (三)所负的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如果犯罪分子的财产被没收后还有其他财产可供偿还债务,就不能以没收的财产来偿还; (四)必须经债权人请求。 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二、刑法的作用是什么 惩治犯罪,保护人民,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三、刑法的基本原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 (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四)最新相适应是指刑罚的轻重; (五)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 (六)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条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条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刑法第六十条是什么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刑法第六十条是将没收的财产归还债务的相关规定,一定要符合条件的才可以归还。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