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认定后如何走程序 |
释义 | 一、工伤认定后如何走程序 1.劳动者的工伤认定书下来以后,需要等待病情稳定后,携带工伤认定书、病历资料以及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到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 只有鉴定为伤残等级的,才可以按照伤残等级,要求用人单位和社保部门在各自所承担的比例范围之内进行应当赔偿。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二、不满意工伤结果怎办 如果对工伤结果不满意,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申请行政复议: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2.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在经过行政复议后,对行政复议还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3.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 (1)《工伤保险条例》第52条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2)《劳动法》第7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凋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三、申请工伤认定时限超过了怎么办 申请工伤认定时限超过了就不能请求工伤赔偿。若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如:不可抗力、属于用人单位原因等情形,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你对工伤认定还有疑问吗?欢迎随时提问,法律网会尽力为你解答。愿你工作平安,生活顺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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