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一、二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重度智力缺损(智商34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需随时有人帮助才能完成; 2、完全性失语; 3、双眼盲目5级; 4、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5、偏瘫或截瘫(肌力2级以下)。 (二)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4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3级以上;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盲目4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盲目4级以上,另一眼盲目5级; 3、双眼盲目5级; 4、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 5、全面部瘢痕形成。 (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障碍。 (四)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障碍。 (五)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畸形,呼吸功能障碍; 2、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六)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 (七)肢体损伤致: 1、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 2、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3、二肢以上完全丧失功能。 (八)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68%以上。 二、伤残鉴定一般需要什么材料? 伤残鉴定分两种,一种是司法鉴定。一种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伤残等级鉴定,二者分别针对不同的部门。 司法鉴定主要是针对公安或法院审理用。这一块带上相关病历去,交钱就能做。 劳鉴委做出的伤残等级鉴定主要针对工伤这一块。 《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的配套法律法规对工伤赔付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到劳鉴委做伤残等级鉴定的前提是拿到认定工伤决定书。 如果没认定为工伤的话,一般是不受理伤残等级鉴定的。 如果有认定工伤决定书的话,做伤残等级鉴定一般要提供以下材料: 劳动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通知书(原件) 因工伤残等级鉴定表(一式三份),照片一栏需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并单独附照片一张; 伤病情材料原件(复印件需到医院加盖公章确认),具体包括:入院急诊病历、住院病案、书面检查报告、出院证、出院小结、病历本、病情诊断证明书(申报前两个月内开具);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 上述材料在规定的时限内交到发认定工伤决定书单位的伤残等级签定部门。一般是2个月内做出等级鉴定。 三、当事人重新申请鉴定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应当区别情况具体对待。 1、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在侦查阶段都已经作过,案件起诉后,被告人、被害人认为鉴定结论有错误,申请人民法院再作鉴定,审判人员应当在综合案情的基础上,再作重新鉴定; 2、对人身伤害程序上的法医学鉴定,被告人、被害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应当在医学鉴定的基础上,委托有鉴定资格的医院作伤情程序的法医鉴定; 3、对同一专门性问题数次鉴定结论有异议,再三要求重新鉴定的,法院应当对数次鉴定结论进行内容、程序、方法、人员全面细致审查,对确系存在鉴定结论有明显错误的,当事人的申请理由合理的,可以另行委托新的鉴定部门进行重新鉴定,反之,不予重新鉴定; 4、当事人申请到外地(出省范围)重新进行司法鉴定的,可以选择当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 5、对同一个人身伤害案件几个司法机关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不一致,应当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重新鉴定,不能请其他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或者补充鉴定。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二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二级伤残赔偿应当有医疗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如果病人需要长期护理,还应当有长期护理费,医疗费按照医院单据据实报销。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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