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租赁合同税什么时候交 |
释义 | 一、2017年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税费 出租人(转租人)为个人的,以房屋租赁(转租)合同中约定的租金计算。房屋租赁(转租)合同约定的租金低于指导租金的,以指导租金为计算基数;租赁(转租)合同约定的租金高于指导租金时,以合同约定的租金为计算基数。 (一)属私人出租房屋的,需缴纳以下税费: (1)房产税,按租金的4%; (2)营业税,按租金的3%; (3)个人所得税,租金不超过4000元的,按(租金-已纳税金-800元)的10%;租金超过4000元(含4000元)的,按(租金-已纳税金×(1-20%))的10%; (4)教育附加费,按营业税的3%; (5)城市建设维护税,按营业税的1%; (6)印花税,按租金的01%; (7)房屋租赁管理费,按租金的2%。 (二)属企业出租房屋的,需缴纳以下税费: (1)房产税,按租金的12%,按年度缴纳; (2)营业税,按租金的5%; (3)教育附加费,按营业税的3%; (4)城市建设维护税,按营业税的1%; (5)印花税,按租金的01%; (6)房屋租赁管理费,按租金的2%; (7)属行政划拨、减免地价款的房屋出租人,按租金的6%补地价款。 (三)属行政、事业、团体出租房屋的,需缴纳以下税费: (1)房产税,按(房产原值×70%)的12%,按年度缴纳; (2)营业税,按租金的5%; (3)企业所得税,按(租金-已纳税金-费用)的15%; (4)教育附加费,按营业税的3%; (5)城市建设维护税,按营业税的1%; (6)印花税,按租金的01%; (7)房屋租赁管理费,按租金的2%。 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在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确定出租人具备处分房屋的权利,即出租人对房屋具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实践中,有的出租人对房屋并不具备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导致承租人入住以后被真正的房主“驱逐”,而这时所谓的出租人往往已不见踪影,因此,一定要注意这个问题。 3、明确房屋的使用用途。如果承租人在承租房屋以后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如住宅改为商用,导致出租人财产利益受到损失,而在合同中对此又没有约定,出租人往往难以追回损失。 4、租赁期间的水电气以及物业、供暖等费用的承担方式。水电气以及物业、供暖等费用往往是笔不小的数目,如果双方对此没有明确约定,容易引起纠纷。 5、租赁房屋现有状况的说明。如房屋的主体结构和房屋内已有家具的状况和价值等,最好对房屋内有关设备的价格作出明确约定,以免日后发生损坏时无法确定赔偿数额。 6、租赁房屋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的质量问题,应由谁承担。一般情况下,房屋在正常使用下不会发生大问题,但如果发生质量问题,都是比较大的问题,因此,为避免万一,双方对此也应予以明确约定。 7、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期限。这也是双方应重点考虑的问题,三个月一付还是半年一付甚或一年一付等,双方应予明确约定,否则,极易产生矛盾。 8、是否允许承租人对房屋进行增加改动。如加装空调、吊灯等,以及在租赁期满后如何处理该些新增设备。 9、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根据法律规定,转租需征得出租人同意,否则,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10、在租赁期间内对房屋的修缮义务及费用应由谁承担。如果在使用过程中,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出现问题或故障,应由谁维修,费用应由谁承担,这是双方需要提前明确的,否则,一旦出现问题,极易产生纠纷。 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房屋租赁是需要双方对愿意的选择下才可以进行的事项,所以这对相关的质量也是具有一定的严格要求的,当然这是需要合法性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找律师咨询,欢迎在线咨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