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交了定金不想要了怎么办 |
释义 | 一、购房交了定金不想要了怎么办 购房交了定金不想要了,如果仅仅是出于个人方面的原因,那么定金一般是不会退回的。要想要回定金,必须证明以下事项: 1.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 2.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的,定金可以退回。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购房定金和违约金能同时请求吗 房屋定金与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违约金与定金竞合时的责任】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 三、购房合同定金纠纷的管辖法院 房屋定金合同纠纷一般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到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法律网提醒您,当事人可以自行协议约定管辖法院,在发生房屋定金合同纠纷时根据其约定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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