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债人找不到了又联系不上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欠债人找不到了又联系不上怎么处理 可以直接起诉要求还钱。这种情况,虽然联系不上对方,但是在立案之后,法院这边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形式去传唤对方应诉,公告期满之后,对方还是不应诉的,法院这边是可以缺席判决的。 法律网提醒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欠债人找不到了又联系不上可以收集什么证据 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 2.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 4.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5.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的证据等。 ![]() 三、欠债人找不到了又联系不上怎么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缺席判决后,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如下: 1.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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