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赔偿误工费计算方式 |
释义 | 一、工伤赔偿误工费计算方式 工伤赔偿误工费计算方式: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工伤陪护费: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40%/30%。 二、工伤赔偿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申报工伤赔偿的程序: 1.当事人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 三、工伤赔偿不合理怎么做 1.请求下列调解组织调解: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2.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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